为有效解决当前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偏高、财政状况紧张、救助资金支出异常等问题,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行五档救助工作分析报告》、地区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在全县推行城乡低保五档救助,现对此文件起草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必要性
(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额度逐年减少,但城乡低保标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逐年提高,资金保障与实际需求的矛盾逐年增大。通过实施分档救助,合理确定档位和档内人数,补助水平有效控制在科学的水平区间,确保不出现缺口。
(二)减轻基层负担,降低审计风险。由于就业形势和家庭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在审核认定中,基层对申请对象的“隐型收入”和“不确定性收入”成为家庭收入计算的难点,导致救助对象的认定与救助不精准,从而成为审查检查高发难题。通过实施分档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把困难类型相似、人均收入接近的家庭放入相同档位,既兼顾到救助对象的共性特点和个性差异,又保障城乡低保政策相对公平、公正实施。为基层工作人员减轻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精准性,有效规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审查风险。
(三)为有效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奠定基础。按照自治区要求,力争2024年底前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若要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帮扶政策的衔接并轨,需要保证农村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与监测对象保持基本一致。通过实施分档救助,在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动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与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并轨,实现“两线合一”。
二、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21〕43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行五档救助工作分析报告》等文件政策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墨玉县城乡低保五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一)资金预算与调研阶段。对现有的低保人数、资金进行预算,加大对城乡低保分档和资金保障的风险评估监测,实现分档救助平稳实施。同时,结合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实际,抽选人员结构特殊、耕地面积少、平均保障水平偏低的典型的雅瓦乡库莱克村、吐外特乡英古勒村、扎瓦镇夏普吐勒艾日克村、阔依其乡再盖村等调研4个村进行分档试点,全覆盖式入户核查并集体评审研判,明确分档工作方法及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为全县五档救助工作推行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二)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性。议题已征求财政局、审计局、医保局、人社局、教育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残联等8个行业部门及19个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建议,其中财政局提出意见建议4条,其余单位均无修改意见。目前已对此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加强座谈交流预调研,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经过局党组反复讨论研究,并与地区领导、基层民政工作骨干座谈交流及实地调研,总结出基层在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并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
咨询单位: 墨玉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 0903-6564308
咨询人员: 哈依拜·阿伍提
线下咨询窗口: 墨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503)室
墨玉县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