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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墨玉县调整客运出租汽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墨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9日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2.06.11                                          发文机关:墨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墨政办规【 2022】 5号                      
有效性: 有效期5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政府所属有关部门:
      《墨玉县调整客运出租汽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实施方案》已经墨玉县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墨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墨玉县调整客运出租汽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定调价工作程序,完成了我县出租车运价收费价格调整工作,现结合墨玉县实际,将出租车运价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出租车运价收费标准
1.日间行驶(8:00—0:00)起步价5元/3公里,超过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6元;夜间行驶(24:00—8:00)超过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8元。
2.超过3公里后每等候一分钟加收0.2元,单程载客超过10公里部分,超过1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3.乘客按计价器显示付费,不打计价器可拒绝付费,未经乘客同意不允许搭载其他乘客。
  二、相关说明
1.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
2.各出租车公司需按此通知认真组织实施,督促驾驶员文明诚信经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打表计价收费,自觉执行好价格政策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为树立我县城市文明良好形象作出贡献
本方案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10日,由墨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