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

文章来源: 墨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4-12-26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021年7月,受墨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委托,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墨玉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墨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拟报批公示。


   附件: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见   https://share.weiyun.com/GpNYqWjc


                     墨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4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墨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x